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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765 证券简称:美之高 公告编号:2026-037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收到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更换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华创证券持续督导期为 2021 年 7 月 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截至目前,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华创证券仍需按规定履行募集资金相关的持续督导职责。现任保荐代表人骆承先生因工作变动,无法继续从事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障督导工作的连续性,华创证券已委派魏驰先生(简历附后)接替骆承先生担任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公司的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不会影响华创证券对公司持续督导工作事项。本次变更之后,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程利先生和魏驰先生。 公司董事会对骆承先生在公司持续督导期内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魏驰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现任华创证券投资银行一部高级副总监。曾负责或参与思特奇可转债项目、华创云信非公开发行项目、财信证券 IPO 项目、富烯科技 IPO 项目、中航证券公司债项目、财信证券公司债项目、青海制药 IPO 项目改制工作,万泰电子 IPO 项目辅导工作,富祥药业、贵州百灵等纾困项目。